晨报讯(王晓峰 记者孙胜慧) 2007年10月至同年12月间,先后有多位女出租车司机到公安机关报案被抢劫。2008年1月4日,当劫匪再次在金州作案时,被警方抓获。日前,金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抢劫罪,判处被告人王文武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今年1月4日下午2点左右,王文武在大连火车站附近搭乘女出租车司机丛某驾驶的出租车,谎称去金州办事。一路上,他不时与司机聊天,使司机放松警惕。当车行至王文武预先选好的作案地点时,他凶相毕露,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逼丛某交出钱物。当他以为再次作案得手时,被巡逻至此的警察发现,遂携赃款、赃物下车逃跑,并持刀抗拒抓捕,将一名警察刺伤,后被火速增援的警察合力制服。
到案后,王文武如实交代了所犯罪行。今年35岁的王文武,1998年5月,因犯抢劫罪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,2007年5月提前刑满释放。出狱后,王文武来到金州区打工。
法院经审理认定,王文武采取胁迫手段,抢劫营运中的女性出租车司机的财物,作案8起,并致一人轻伤,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王文武系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。A15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