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扬子晚报》报道 “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,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、金融、经贸、城建、规划、信息、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。他们将服务于政府某一部门或政府某项工作,占雇佣单位的人员编制,但不具备公务员身份,不担任行政职务。”日前,扬州市政府出台了《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》。本月起,扬州在江苏率先全面试行“政府雇员制度”。
据介绍,扬州规定“政府雇员”雇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。如实行试用期的,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二个月。短期阶段性工作,可按照实际需要,签订一年以下的雇用合同。根据职别不同,扬州市把“政府雇员”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。同时,办法确定“政府雇员”将实行年薪制,高于一般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。高级雇员年薪三挡,分别为10万、12万、14万,并根据社会工资标准适时调整。A18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