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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简超
某银行出错多发几十万工资,300余工人争相提款。之后该银行冻结未取款账户,并向已取款工人追讨多取金额。律师认为,不退款将被视为非法占有。(2月28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有人说,明明是银行出错了,为什么要说工人非法占有?是的,工人并无许霆般主观上的恶意,在银行出错的前提下,一味指责工人是会受到批评的。但是,没有接到任何加薪通知,卡上却凭空多出了翻倍的工资。这种情况下,无一人向厂方或银行咨询,而以“争相提款”来表现自己的惊喜,这是真的无知还是缺乏良知?抑或是因为“法不责众”而胆大妄为?
更令人吃惊的是,银行当事员工承认己方出错,却不希望此事曝光。有消息暗示,错误是因为电脑故障。这种情形,不是勇于面对事实努力澄清问题始末,而是回避媒体和社会公众,银行和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何在?
许霆利用提款机出错盗取银行财产,受到法律严惩。“许霆案”警醒公众,钻银行和其他社会机构工作漏洞的空子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;也警醒金融机构,电子系统并不是绝对可靠的。而这则消息,一方面证明了利用他人漏洞获得利益仍是多数人的普遍心理,另一方面也证明金融机构对电子系统的使用和员工工作职责的要求,仍然存在弊端。
有人说,看了《投名状》,知道兄弟是靠不住的;看了“艳照门”,知道情人是靠不住的;看了“许霆事件”,知道提款机是靠不住的。300个“许霆”提醒我们,在信息时代,人们生活工作的和谐,除了依赖于信息技术进步之外,更需要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良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