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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“抓小偷”是尽职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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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篇 2008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政协委员“抓小偷”是尽职

  □杨金溪

  “这里的治安太恶劣了!”24日,有“明星委员”之称的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来到深圳火车站蹲点“抓小偷”。据称,春节期间孟浩本人路过火车站地铁出口时被偷走6000元钱。(2月25日《新快报》)

  面对政协委员“抓小偷”,有人发出这样的议论,抓老鼠是猫的责任,言外之意政协委员不该去“抓小偷”。此话有失偏颇,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同志对于政协委员的职责还不是很清楚。

  政协委员有着一条重要的职责就是建言献策,而这种建言献策的表达途径,除了参加政协会议、视察、写提案及来信等途径外,还包括日常对社情民意的调研。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在深圳火车站被小偷偷走6000元钱,使他感到深圳火车站在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,而这些问题的存在,影响民生,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深圳火车站在治安管理上具体存在什么问题,当然要深入现场调研,才能向有关方面写出有分量的建议。因此,孟浩亲自到火车站“抓小偷”是一种履职行为,也是尽职的行为。

  事实证明,孟浩在深圳火车站“抓小偷”的过程中发现,一是应该有取证作用的摄像头安装了却没开。二是有一些“可疑分子”长时间出没火车站或地铁站而不见警察出现。三是在蹲点的5个小时里,没有看见警示乘客注意财物安全的标语,只听到一次警示财物安全的广播。据此,孟浩打算给深圳市有关部门反映这些存在的问题。

  我们可以相信,孟浩通过用“抓小偷”的形式,深入深圳火车站写出的建议,将是一份有理有据有分量的建议,也必将会对深圳火车站治安管理状况的改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  同时,我们也希望有更多的政协委员,从孟浩“抓小偷”中得到启发,并举一反三,关注民生、民情、民意,通过深入基层、调查研究,向政府建言献策,为老百姓多做一些实事,无愧于政协委员身上肩负的光荣职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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